今天又听说了关于我前两天在blog上忍着没骂的那个人贩子的段子。说人贩子可不是空穴来风,而是有明码标价的,比如因某种事由卖的价格是人民币7000元/人。用y来指代此人吧,我本来想用大写,不过看起来太像“丫”了,不文雅。甲说:“把y装进麻袋贴上名字扔到计算机学院门口,第二天早上起来看,口袋都烂了。”乙说:“把y装进麻袋贴上名字扔到中讯门口,第二天早上起来看,口袋都烂了。”丙说::“把石头装进麻袋贴上y名字扔到中讯门口,第二天早上起来看,石头都碎了。”喵呀,我太不厚道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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